原為公安消防部隊火災原因鑒定高級工程師,技術6級,大校警銜,國家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具有火災痕跡司法鑒定和產品質量鑒定資質,曾為國家火災事故調查標準化委員和安徽省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成員。多次參加和指導重特大和疑難火災事故調查,發表論文12篇、出版論著1部,因工作成績突出,榮利個人三等功,被公安部政治部評為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獎。